禁止哄抬物价!海南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
近日,禁止价格受台风“潭美”残涡和冷空气影响,哄抬海南海南省持续强降雨,发布九游导致中小河流、市场书水库水位暴涨,提醒部分交通中断,告诫重要民生商品产销供应和价格备受关注。禁止价格今日(30日)下午,哄抬海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省经营主体、发布九游各有关行业协会、市场书商会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,提醒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告诫合法权益。
告诫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经营主体要严格自律,禁止价格依法合规经营,哄抬海南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发布合法权益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。要公开透明,严格明码标价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要诚实守信,禁止价格欺诈,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;不得欺客宰客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短斤缺两;严禁低标高结、虚假折扣、诱导交易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。要合理定价,禁止哄抬价格,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;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,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;不得强制搭售商品,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;不得无正当理由、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,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民生商品或物资。要加强管理,注重消费维权,及时、积极处置消费投诉,妥善化解矛盾纠纷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该局提醒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,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;对价格欺诈行为,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;对哄抬价格行为,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。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切实规范价格行为;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会员价格自律,促进行业品牌建设,增强行业竞争优势。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,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,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该局表示,即日起,海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,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、价格欺诈、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;协同发改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测,提高对商品购销情况、供应秩序的关注度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。消费者如遇到价格纠纷或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,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“12345”“12315”热线电话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南方网、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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